
約聘工作適用期已屆,上星期五正式落幕。
對於這份工作,除了薪水還可工作輕鬆之外,如果能久作,其實也可有所發揮,只是很抱歉,余志不在此。
所以其實才可以走的如此輕鬆吧?
為了這個提早到來的baby,損失了半年以上的薪水,外加原本可享的福利─產假。
即將實施的勞退新制,各界企業紛紛改以外聘的方式招募人才,獵人才公司將來應該會成為一波主流,只是跟這種單位簽約福利的部分將無法跟原企業組織相提並論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
雖然我呆的是公家機構,但是我其實歸在人才公司的名下,福利有基本勞健保+一個半月年終,我還享受到婚假八天,套Rae的說法,我已經算是賺到了。
在當初面談時,我已告知對方懷孕將會順其自然,還可錄用,本以為完全ok,沒想到簽約先簽適用期約,當時也沒想太多,後來編列至企劃室,頭頭多方走訪之下,告知我懷孕將會有不聘這樣的情況發生。
上星期四,當初面試我的主管再度出現在我面前,講好聽點是來跟我談,其實彼此心知肚明已成定局,不過對方想來作最後的收尾吧。
沒想到我居然長大了,因為我會說場面話耶!!
對方因詢問我懷孕的情況、預產期,不斷稱讚我理智(因為很多人會隱匿不報),然後希望我幫她找人,又說什麼可以幫的上我的忙要儘管說。
我場面話說的自認相當漂亮,ccc……可能因為我也覺得因禍得福暗爽在心內吧!!!
幫她找人:我說好。心理os:其實根本找不到,若非是特殊情況的人(像我),怎麼會選擇約聘工作咧?
她問我說生完小孩,會想再進這種單位嘛?我很肯定搖頭。
說什麼可以幫的上我的忙要儘管說:要是真的幫的上忙,那才有鬼咧!!
中午企劃室全體在桃園某個義式餐坊幫我慶祝了一下,大多都在討論約聘的事,除了我之外,其他兩位也是歸屬在人才公司底下,對於未來,他們可是抱怨連連啊。
約聘這種工作,可以拿來當做尋找正式工作的跳板,但是絕對不要久做,而且要不斷充實自己適合市場需求,我實在看多了許多前來求職者的無奈,有些甚至有點精神錯亂;相較之下,身心障礙者的工作尋求意願及抗壓性高於所謂的”正常人”。
另外,簽約工作滿半年以上,若不續簽可尋求失業補助金6個月。
希望大家都可以快快樂樂工作,輕輕鬆鬆選擇勞退新制。
圖片說明:解脫了真好,來一杯咖啡唄~圖片出至:http://pro.corbis.com/search/searchFrame.as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