適用:
不知該如何求婚者。
注意:
無誠意者勿用。
原文:
交往已近六年了,就像是呼應很久以前的一個廣告台詞。
「我們交往已經那麼久了,再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」所以莫名奇妙的,過年前,Justin再度對我提出了結婚要求,雖然態度認真許多,但仍舊沒有鮮花,沒有鑽石,也沒有感人的告白,而他千篇一律的台詞不外乎就是…
「喬安娜,我們明年就29歲了,29是不宜論婚嫁的…」
「嗯,然後呢?」
「所以我們還是快一點結一結好了,免得到了30歲之後再結,你就變成高齡產婦了,這樣對你身心都是一個負擔,而且…而且,重點是我怕妳生不出來」
「@^#$*$…………………」
然後,然後喬安娜就被拐到手了。
恭喜妳!喬安娜!
而且Justin很認真的在峇里島想再次正式跟妳求婚,真是多情種。羨慕羨慕啊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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