話說回來,由於訂婚男女雙方須備妥雙數禮於訂婚當日呈給對方
因此在比較重要的事務處理妥當之後,購買六禮(亦有十二禮,從頭到腳包辦即可)便成為近兩個禮拜的要事。
男方─
首先,一年前購買了對錶(一禮)
接著,傅做了一套三件式西裝(二禮)
三來,搭配西裝的領帶(三禮)(領帶是僅次於皮鞋難找的)
四者,好看又好穿的皮鞋(四禮)
五,皮帶&皮包之皮件組(五禮)
六,領帶夾
女方─
1.Nine west橘色高跟鞋
2.對錶中的女錶
3.洋裝(尚未購買,但可以大衣代替)
4.Burberry長夾(等好久終於可以買,泣…)
5.腰帶(尚未購買)
6.胸針(尚未購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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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urberry雖然在桃園遠百有專櫃
但我還是跑到精品店去買
這只日本黑標長夾與中夾同樣價格
因此我選擇了長夾
買回後傅大妹又送我WHY中夾
更認為自己選長夾乃明智之舉
好開心好開心啊……
1 Comment
mie
2004-10-11 at 20:44為什麼要買這些東西啊…..<br />
不知道我可不可以利用這個當藉口,先預訂六年後的burberry~ :P<br /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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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ine West真是大家訂婚及結婚的好選擇<br />
我表姐訂婚跟結婚,也是買Nine West的鞋子~<br /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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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妳的喜帖,有種很幸福的感覺~<br /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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妳的結婚進行曲,要不要選藤田惠美的at the end of the day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