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收到國泰個人傷害保險內容調整通知書
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,將自民國(以下同)110年7月1日起調整個人傷害保險(不含 旅行平安保險)危險發生率。因此,
您於110年7月1日前投保且現行有效之個人傷害保險(含 主約及附約,以下同),將配合危險發生率之調整,可選擇以「提高保險金額」或「調降保險費」之方式辦理。
「提高保險金額」係指保單自續保日(即原主/附約屆滿日之翌日)起,提高保險金額。
「調降保險費」係指保單維持原保險金額以調降保險費之方式辦理續保。
我們建議您選擇「提高保險金額」,可以在保險費不增加的狀況下,提高現行有效之個人傷害保險的保險金額。
若您未告知選擇方式,本公司將維持原保險金額以「調降保險費」之方式辦理續保。
大意就是在不增加保險費的前提下提高保險金額
我目前投保內容保險金額是121萬,保費590元
續保的試算保險金額138萬,保費589元
在111年2月10日前掃瞄QR-code即可更改,若無回覆則以「調降保險費」之方式辦理續保
平常看數字頭很疼,但仔細看第二遍之後發現保費一樣但保險金額差了17萬
所以就掃了QR-code
出現畫面
選擇「傷害保險通知函提高保額」
選擇1.線上專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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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之後點選我已閱讀完畢
接著填基本資料
然後選擇提高險金額
真的很簡單就申請成功了!
國泰人壽傷害險同意權回覆專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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